问题 | 18岁的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
释义 | 子女已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是否合理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是不合理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和责任,法律中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对多大的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父母对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至子女十八岁,即子女成年。虽然孩子已经十八岁了,但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父母仍然需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1、子女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由于主观原因,成人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因此,大学生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也赋予了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因此父母没有法律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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