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可以吗? |
释义 | 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试用期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二、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怎么办?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本规定针对的是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尚未履行的情况。虽然试用期尚未履行,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 2、支付赔偿金 本规定主要针对的是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上限或违法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补足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剥夺和克扣劳动者全部或部分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和补足,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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