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委员会选举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 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是指居委会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 章程,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各个组织章程对于本组织换届选举都有详细的程序,在我国主要换届选举有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的换届选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