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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按揭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处理,具体该怎么操作
释义
    夫妻离婚时,若房产按揭贷款尚未全部偿还,分割房产涉及首付款、已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方面。若只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应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根据情况准许竞价取得所有权、评估房屋价值并补偿、拍卖变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请咨询律师以获取个性化建议。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2、若夫妻双方离婚纠纷出现在已缴纳首付款,并办理按揭贷款,但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时,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由于商业按揭贷款买房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所以业主在未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若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则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按揭贷款及房屋增值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夫妻离婚后对按揭财产的分割涉及首付款、已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和房屋实际升值四个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将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并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并按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根据法律规定,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首付、按揭贷款和房屋增值的一半,剩余贷款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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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1: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