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和当事人进行会见时,律师有可能会采取不当行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误导当事人、隐瞒真相、利用当事人的心理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要轻信律师的承诺或保证,应当以书面协议为准。 2. 不要被律师的语言或行为所迷惑,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 3. 不要泄露个人敏感信息或商业机密,应当谨慎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得泄露有关当事人的机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不受限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代理人,代理人有权进行代理,不受限制。 保持理性的心态和明智的选择,是律师会见中避免不当诱导的有效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