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串标罪金额金额认定标准只有一个造成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认定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投标人相互串通报标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上述损害行为,但情节并不严重或者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2、本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即只有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共同实施犯罪才能完成。至于投标人、招标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