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为抗生素应当限量适用,合理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供应目录遴选和评估制度,综合考量新药和新技术应用情况,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少于1年,避免无理由地频繁调整供应目录品种。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狠抓抗菌药物应用的重点环节管理   (七)加强专档管理的内涵建设。根据临床监测情况,继续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实行专档管理,并做好其内涵管理。专档管理要覆盖处方开具、处方审核、临床使用和处方点评等各环节。要严格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评价细则》,遏制碳青霉烯类耐药过快增长的势头。鼓励医疗机构对耐药率较高的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等抗菌药物进行重点监控,纳入专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