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离婚与丈夫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妻子可向丈夫提出离婚。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离婚协议并提出离婚登记申请,30日后可获离婚证。若无一致,可向登记地或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因此妻子可以向丈夫提出离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首先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自提出登记30日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登记地或者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拓展延伸 如何准备离婚协议与配偶 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权益和责任。准备离婚协议时,首先需要与配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诉求。然后,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准备协议的过程中,应详细列出双方的财产状况、债务情况,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最后,双方应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准备离婚协议需要谨慎、理性,并充分考虑到双方的权益和离婚后的生活安排。 结语 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益和责任。准备协议前,需充分沟通、协商,明确意愿。律师的帮助可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详细列出财产、债务情况,并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最后,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法律效力。离婚协议需谨慎、理性,充分考虑双方权益和离婚后的生活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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