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由当事人自行提供,但有些证据可能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提供,例如已毁损、丢失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对方提供的证据,但应当保障对被告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提供。但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当庭认定可以允许对方当庭提供或者在期限内提供的,应当保证对被告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存在、自己的权利、法律事实等主张应当举证。当事人不履行举证责任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所依据的事实关系的,对其不利后果由其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