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但在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监护权可转移给祖父母、兄姐或与孩子关系密切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权转移需经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离婚后,监护权可变更,但须满足监护人丧失能力、不履行职责或失去监护人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1、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 (1)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 (2)丧失监护能力。我们说对孩子监护是因为孩子成长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导,前提必须是父母有完全行为能力,足够负担对孩子的监护,否则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存在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担任监护人对该子女明显不利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情形。 在以上情况下父母不能对孩子享有监护权,监护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是监护人的时候,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监护权可转移给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兄姐或与孩子关系密切的亲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权变更需经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离婚后,如果现有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不履行监护职责或失踪,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发生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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