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345公开电话工作受理范围包括: 1、有关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行政审批等政务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承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求助; 3、对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4、对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5、其他应当受理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第六条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办理诉求人的诉求事项,倾听诉求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诉求人的监督,努力为诉求人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诉求人。诉求人提出诉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对其所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侮辱、诬陷他人。诉求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有益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予以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