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如何抗诉 |
释义 | 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只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一、民事抗诉书的提出是为了纠正什么中的错误 民事抗诉书的提出是为了纠正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中的错误。民事抗诉书,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要求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民事抗诉书,既是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有效依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定手段。 二、刑事判决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判决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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