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但异地办理必须满足办理地为居住地的条件。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稳定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文件等。一、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二、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三、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多久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两个月左右。《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