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哪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下: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要鉴定吗 成年人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对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或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也可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另外,厉害关系人申请被鉴定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果要以医学结论为准,其他鉴别方法为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