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怎样处理 |
释义 | 婚姻无效的,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一、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该协议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进行公证也可解除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表兄妹婚姻无效怎么办 如果表兄妹结婚,其婚姻关系无效。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表兄妹结婚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法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哪些手续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的手续: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法院解除的,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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