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督导团对我区坚持党建为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革创新管理等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力度,认真抓好本次督查的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教育民生重点项目,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力打造罗庄教育“金名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