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既遂,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且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判多久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 1、徇私舞弊扣税罪,根据犯罪人因不征税或者少征税额和国家税收损失程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 2、犯罪人造成国家税收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时徇私舞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关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行为人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实施了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