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补办必须两个人一块去嘛? |
释义 |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要补办结婚证一般来说需要夫妻之间的一个人提交申请办理就行,不需要共同去办理,在办理的时候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丢失证明文件,查档证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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