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一般是由权利人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然后法院经过审理接受执行申请,再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