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可以提出作证人吗? |
释义 | 被害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且只能是自然人。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不能作为证人的范围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所谓生理上有缺陷,是指生理方面有影响证人作证能力方面的缺陷,例如盲人不能成为目击证人等等; 精神上有缺陷一般是指精神病患者:包括痴呆病人和间歇性精神病人等;年幼的人一般是指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二、证据不合法属于合法证据吗 不算。一、作证主体不合法。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二、取证程序不合法。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三、表现形式不合法。仅限法定的八种类型。 三、盗窃罪开的人证又叫什么罪 盗窃罪的人证是指在诉讼外了解盗窃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人。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这是证人最基本的特征。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在诉讼过程中也了解了案件情况,但其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是在诉讼开始后的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因而不属于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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