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的工业用地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转让流程为:1、工业用地所在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出让土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2、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3、工业用地所在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后,由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4、工业用地所在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5、受让人按约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