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买房,可根据情况看是否可以收回。 父母出资买房是否有权拿回房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不能收回。如果是子女向父母借款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借贷行为,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一.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可以收回: 1.赠与,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实际完成赠与才为生效,该买房资金赠与后归受赠人所有,所有权发生改变,且受赠的房产登记于受赠人名下,这种情况之下买房资金父母一般是无权要求收回的。 2.借款性质,即由父母借出资金给子女买房,此情形下双方形成法律上的借贷关系,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偿还借款,但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第三种性质为由父母出资,将所购房产登记于子女名下,即所谓的挂名买房,房产所有权归父母,此情形下父母是有权要求收回房产的。 3.父母出资,将所购房产登记于子女名下,即所谓的挂名买房,房产所有权归父母,此情形下父母是有权要求收回房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