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能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可以对其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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