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名贷款协议是无效的。借名买房”的实质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银行隐瞒实际情况,进而获得本不应有的贷款,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双方都难以如愿维权。“借名买房”的风险还不仅于此。如果“被借名方”存在债务危机,“借名方”就有可能白白损失一大笔财物。 一、借名买房怎样认定合同有效? 认定借名买房合同有效性的规定是: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借名买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由于其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二、借名买房的协议有效吗 借名买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借名买房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借名买房属于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但是又因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记名的,所以说不转移登记之前,实际记名人是有可能对房子进行处置的,法定情形下,第三人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三、借名买房时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时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下列不同的情况: 1、购买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商品房是为了自治,买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买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回迁房、福利房等具有个人身份的房产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这类房产的购买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合格的人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是违反相关政策法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