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一般集中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时缴纳的可以在1-5月份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纳,退休人员可以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企业因困难可以申请缓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参保单位合并、兼并、改制、分立、转让必须先清偿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分析 1、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 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 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 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 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3、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年份的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般集中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时缴纳的,可以在1-5月份参保缴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所需费用,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由个人承担。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的费率,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而企业因停产或濒临破产等原因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合同后方可缓缴,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参保单位合并、兼并、改制、分立、转让,必须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应优先清偿所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实际缴费年限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统筹地区外转入的人员,其在原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 结语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时缴纳的可在1-5月份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纳,退休人员可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企业因困难可向社保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参保单位合并、兼并、改制、分立、转让时需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康 复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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