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迁移类型,选择交验); 二、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三、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四、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 五、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六、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