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市政府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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