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嘛? |
释义 | 可以。 公司根据性质和规模不同,不一定要设立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执行董事代表的是一种管理机构,虽然他只有一个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一种职务,主要是为了与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相区别。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本可以认为,有限责任公司中,执行董事为董事长。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一、董事会设立流程: 1、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公司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奇数; 3、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聘任高管等。 4、修改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成立条件是: 1、人数符合要求,例如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三到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五到十九人; 2、股东董事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公司是否成立董事会,往往并不是由公司自己进行决定的, 虽然法律当中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公司都需要成立董事会,但是当公司到了一定规模,那么就必须成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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