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短期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款结息可以按照每月结息、每季结息或利随本清的方式执行.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的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二十日为结息日.循环授信的贷款利率按照授信期限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按照授信额度的实际使用数量和时间分次计息.其他规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逾期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罚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