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对父母讲话态度恭敬,语气亲切。2、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办,不给父母添麻烦。3、上学时要和父母说“再见”,放学回家要向父母说“我回来了”。4、离家要和父母打招呼,告诉父母去哪里、做什么、几时回。5、吃饭时要等父母,全家人一起吃,坐姿端正,谦恭有礼。6、父母回家后要为父母倒茶,让父母休息好。7、记住父母的生日,到时向父母表示祝贺,并做一件让父母高兴的事。8、父母不舒服要勤问候,父母生病时要为父母端水送药。9、在生活方面不能跟条件优越的同学攀比,不向父母提过高的物质要求。10.认真完成学业工作,并尽力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