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毒品犯罪者在服刑期间不得继续工作或学习;而在康复计划期间,如果已经接受司法机关指定的戒毒康复机构治疗,并取得了戒毒证明,则可以继续工作或学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毒品犯罪的人员,依照刑法规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者剥夺某项特权,期满后,应当依法恢复;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恢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危害防治法》第五十条:对于毒品犯罪的罪犯,应当按照刑法规定实行管制,限制其人身自由、政治权利或者其他特权,或者采取其他管制措施。罪犯服刑期间,不得继续工作或者学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危害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对于毒品犯罪的罪犯,提倡实行戒毒康复。罪犯在服刑期间,接受司法机关指定的戒毒康复机构治疗,取得戒毒证明的,可以参加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也可以继续学习,但不得从事需要接触毒品的工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被告人经过司法机关的审判,判决认定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但是构成犯罪的法定要件不成立或者不应当定罪处罚的,应当宣告其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