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怎么办 1、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诉讼离婚。 2、诉讼离婚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3、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之后房贷怎么处理 有房贷的房子进行分割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从是谁出资,登记在谁名下来区分不同情形并处理。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一方所有,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对房产不予分割。 4、结婚之前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的房产,结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后房产归购买人,对方可以要求偿还共同还贷的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进行还贷的,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不做分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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