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保险公司未能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时,出险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利用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进行投诉和申诉。 2. 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赔偿相关费用和损失。 3. 找到专业的律师或保险公估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权益维护。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故意造成被保险财产的毁损、损失或者丧失的;(二)明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存在重大遗漏或者虚假陈述,但是故意不提出异议,或者在知道实情后不解除保险合同的;(三)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出险者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公司的赔付规定,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