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购群卖口罩违法吗 |
释义 | 不犯法。团购医疗口罩是正常进行买卖的,因此是不犯法的。口罩是一种卫生防疫用品,是指戴在口鼻部位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以达到阻挡有害的气体、气味、飞沫、病毒等物质的作用。 具有相应证件贩卖口罩不犯法。口罩也属于医疗器械,根据规定,要想经营,必须有相关资质,领取营业执照。因此一般人是不允许私自销售的,如果销售的口罩是真的,质量也符合标准,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相关法规,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也就是说,从事医用口罩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电子商务经营者若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还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因此,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个人没有取得相关执照是不能销售医用口罩的。 据了解,若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口罩,违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将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此外,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用口罩,违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将受到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将面临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价格过高或涉嫌非法经营罪 疫情下,一些人不仅在朋友圈非法销售医用口罩,甚至高价倒卖赚取差价。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即使售卖的口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售价过高,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就很可能已经触犯非法经营罪。 针对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若认定为哄抬价格,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还将面临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更为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八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四)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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