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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标准是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工作人员应当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此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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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