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会的职权的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董事会的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一、公司股东大会有多少人 公司股东大会人数不足50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会可以解散公司吗 股东会可以解散公司。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具备决策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发行公司债券、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权力,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散。另外公司还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公司合并或分立来实现公司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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