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四年男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分居四年男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定的离婚理由是因感情破裂而离婚,法院对分居有明确规定,夫妻因感情完全破裂,且分居两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自动离婚。一般情况下,申请者只要能证明双方已分居至少两年,完全不可能再复合,法官就会批准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夫妻分居四年能不能判离婚的问题,如果只是满足了其中时间的要求,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的。另一个需要满足的核心要求就是法律上认为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只要满足这点,又能证明分居的事实,法院才能够强制判决你们离婚的。否则分居时间再长,且男方不同意协调离婚,法院也不会强制判决离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甚至感情破裂而造成的分居的,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必须有证据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夫妻分居具备条这些条件时,法院才会判决给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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