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另一方怎样办理离婚 |
释义 |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一、起诉离婚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缺席判决书生效的情形如下:1、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2、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满足以下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二、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方不应诉怎么处理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一)、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但根据实践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三)、被告缺席时,法院可以按以下情况判决: 1、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 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解释的要求处理。 2、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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