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五个工作日是几天 |
释义 | 五个工作日就是周一到周五这五天属于工作日,周六与周日不算在内,如果去办事的那天是星期三; 那5个工作日就是这个星期三、四、五加下星期一、二,也就是说下星期二可以办好,但是用自然日算的话,已经不再是5天而是7天。 法律分析 五个工作日就是周一到周五这五天属于工作日,周六与周日不算在内,如果去办事的那天是星期三; 那5个工作日就是这个星期三、四、五加下星期一、二,也就是说下星期二可以办好,但是用自然日算的话,已经不再是5天而是7天。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 2、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有如下几种: (1)每个工作日时间少于8小时的。如从事矿山井下、高山、严重有害有毒、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工作的职工。近年来,纺织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时办法,化工业每天缩短为6或7小时,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时制,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均为繁重体力劳动,依本行业特点都实行不同程度的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 (2)夜班工作时间减少1小时。夜班工作一般指是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单位,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负荷,工作起来比较辛苦,为此规定从事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减少1小时,发给夜班津贴。还有些连续生产不容间断的工作必须安排夜班,如钢铁冶炼、发电等夜班工作时间可与白班相同,但要给夜班劳动者增发夜班津贴。国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工、怀孕满7个月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工禁止安排夜班工作。 (3)女职工哺乳时间减少1小时。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一般规定,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合计1小时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4) 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为保障其健康成长。我国长期以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职工每周工作6 天、48 小时工作周制度。 3、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时数的工作日。对于从事受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工作的职工,可适用于忙季工作时间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而闲季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如地质、石油、制盐、糖业等。 4、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如,某些领导人员及其助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森林巡查人员等职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实际上无定时工作日的职工是适用于标准工作时间来进行工作的,只是有些工作需要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才能完成。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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