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提前一个月还要上班吗 |
释义 | 提出离职不一定要等一个月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按双方的约定时间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离职申请可以拒绝吗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可以拒绝分以下两种情况: 1、员工未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期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的,单位可以拒绝; 2、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时间,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期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的,单位不能拒绝。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较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则相对自由。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只要劳动者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提出辞职且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 换言之,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且通知到单位,那么单位就没有拒绝的权利,即使拒绝,在离职时间到期时,员工也可以正常离职,不受约束,这是员工的离职自由权。 而单位能拒绝的时候就是员工不按规定离职的时候,比如未提前通知,未通知到单位等等。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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