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高血压属于慢性病,既往病史被保险公司拒赔,需要依据具体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理赔流程。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排除既往病史导致的损失赔偿,则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保险合同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不得免除明确约定的责任,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4.《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内的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不得拖欠或者少付。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提供既往病史的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