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男生22岁可以领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未依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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