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释义 | 河南治安处罚裁量标准:情节较重或严重包括多次违法、结伙犯罪、未受刑事处罚等;情节较轻包括预备、中止、未遂犯罪、危害小且积极配合、次要或辅助作用等。 法律分析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 (1)六个月内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2)结伙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3)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未被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4)有法定从重情节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备、中止、未遂的; (2)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危害较小,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的; (3)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4)有法定从轻情节的。那么这就是河南治安处罚裁量标准了。 拓展延伸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策准则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策准则是为了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该准则明确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决策中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旨在确保处罚决策的公正、合法和透明。根据该准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违反市场规则、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同时,准则还强调了对不同类型违法行为的分类处理和差异化处罚,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策准则的出台将有力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结语 根据河南治安处罚裁量标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被划分为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情节较轻。对于情节较重或严重的行为,包括多次违反治安行为、结伙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未被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以及有法定从重情节的行为。而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包括预备、中止、未遂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行为、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以及有法定从轻情节的行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准则的出台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二节 决定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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