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 第一节立法权限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法律解释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三章行政法规 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规章 第五章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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