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理赔标准在保险合同中规定,条款明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保险条款未规定赔偿标准,应当按照业务惯例和诚信原则予以处理。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故意“少赔”,以达到欺骗或诈骗的目的,将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当标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3.《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以欺骗手段骗取保险金、理赔金或者保险合同外其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重疾险中“少赔”行为涉及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既违反保险法规定,也可能构成欺诈罪。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遵守商业诚信原则,切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