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办理居住证需要1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前提是需要在汉登记满6个月方可办理。在武汉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自居住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如果本人愿意,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武汉居住证签注相关 1.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签注手续时,需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4.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应当核实持证人的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持证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是指在海安范围内连续居住,且登记暂住信息连续满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