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线下提取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经办机构(银行网点、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核材料后电子扫描、在线审批、提取金额存入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3到5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线上提取办理流程:在线提取的前提条件就是,得先在手机里面安装一个江苏政务服务官方软件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