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疾险公司拒赔高血压患者继往病史,是否需要提供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若保险公司以患有高血压为由拒绝赔偿,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保险合同约定了哪些疾病属于重疾,高血压是否在其中;
    2. 保险合同是否对患有高血压的患者有特殊规定;
    3. 保险公司是否在投保时要求申报患有高血压或继往病史。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X条规定:“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指本合同约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疾病:……”(列出了具体的重疾种类)
    3.《保险合同》第X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患有的疾病、症状、体征、治疗情况等,否则,保险人可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其主张免责。”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合同中未将高血压列为重疾,且未对患有高血压的患者有特殊规定,那么保险公司拒赔的行为可能存在违约之嫌;如果保险公司投保时有要求申报患有高血压或继往病史,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则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