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4、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子女按什么方式分配财产 子女按以下方式分配财产: 1、如果父母有遗嘱,子女将根据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 2、若无合法有效的遗嘱,一般按法定继承处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在分配遗产时有优先继承权,遗产分割平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 二、不想继承遗产怎么做呢 不想继承遗产有效的条件: 1.继承人确定放弃继承遗产的,必须得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放弃的表示。 2.放弃的方式得以明示的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得有民事行为能力。 4.真实意思表示跟一般订立合同一致,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需要具有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