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籍就是户口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基本是一样的,是等同的概念。户籍所在地是指出生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本上的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是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虽然在居住、就业、升学等情况下会发生户口迁移,但就法律意义而言,户籍地和户口地是一样的。 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之后,如果符合要求身份证还可以继续使用,公安局会把变动的住址写入芯片,如果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